[摘要]为期三个月的福建全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,执法部门从市民手中没收了很多超标电动车,这些电动车的数量足够庞大,眼下没收的超标电动车在监管部门的停放处已经堆积如山。
为期三个月的福建全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,执法部门从市民手中没收了很多超标电动车,这些电动车的数量足够庞大,眼下没收的超标电动车在监管部门的停放处已经堆积如山。执法遇到的困难是:如果继续没收,则会面临超标电动车无处安放的尴尬。
福建省加大超标电动车的治理是一件好事情。尽管百姓有点怨言,不过确实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。眼下,超标电动车的问题已经十分严重,威胁着交通道路的安全。有资料显示,在交通事故中,电动车涉及的事故比例占到了50%,而且最终危害最严重的都是电动车拥有者。在这些事故中,超标电动车又成为事故的导火索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加大对超标电动车的治理是积极作为。不过,监管部门也很头疼。发现超标电动车,如果只是罚款200元,市民还是会有侥幸心理,今后还会与监管部门躲猫猫,继续上路。如果全部没收,不仅百姓意见纷纷,还遇到了无处安放的问题。没收的电动车已经堆积如山,最终的处理还会遭遇困扰。
一边是,超标电动车还在源源不断的从厂家、从商家进入到百姓的家庭。一边是,在查处环节遭遇的阻力,老百姓意见纷纷,认为这是自己的财产,不是偷来的不是抢来的,是在合法环节购买的,岂能说没收就没收,说罚款就罚款。再一边是,没收的超标电动车找不到地方存放。
在市场的起端,超标电动车还在进入。在查处的终端,超标电动车已经无处安身。监管部门也很挠头。问题出在了哪里?问题出在了监管部门各自为政上,各管一段上。就拿超标电动车来说,厂家的生产是没有人过问的,商家的销售是没有人过问的。而到了路上这个环节,交警部门却是不允许的。
何为超标电动车?就是电动车的安全系数达不到标准。其速度等等已经超越了安全的系数。问题是,既然这样的情况是危险的,作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来说,为何还允许厂家生产?作为市场监管环节的工商等等部门,为何还允许商家销售?当这样的电动车可以源源不断从厂家进入商家,从商家进入市民家中的时候,这暴露出的是监管部门之间的各自为政的尴尬。
就像这种超标电动车,很显然交警没有权力到商家查处,更不可能限制他们的销售。谁有权限制?市场监管部门是可以的。问题是,如果仅仅在这个环节限制,也是不行的。让厂家生产有何理由不让商家销售?
这需要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对接。监管部门需要坐下来共同拿出一个统一的标准,让电动车的生产标准和交通的安全标准对接起来。查“骑车的”不如查“卖车的”。这就犹如生孩子一样,等畸形儿生下来了还能再弄死吗?
查处超标电动车“别等畸形的孩子生出来”。
来源:潮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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