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盘点中国电动车之争议

来源:大江网    2006/12/22  浏览4373次  

电动自行车 是禁是限?

从11月15日起,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禁行电动自行车。无独有偶,海口警方从11月30日起禁行电动自行车。此前,福州、珠海已立法禁行电动自行车。厦门市则将对电动摩托车予以市场清退,并扩大电动自行车的限行范围。

但也有一些城市对电单车敞开大门,成都、苏州、杭州都是电动车拥有量非常高的城市,对电动自行车持“开放”政策的还有北京、天津、南京、沈阳、济南等城市。今年1月,北京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单车上路,8月20号,西安市也宣布允许电单车上路。

正方:

电动自行车“安全性差,污染严重,给交通造成巨大压力”。——广州、海口出台禁令的主要理由

反方:

禁行决定没有真正反映中下层市民的意愿,是一项“富人政策”。——广州天河区一电动车行老板洪先生

对电动自行车一禁了之,不过是一种逃避责任的粗暴做法。一项政策的出台倘若只是方便了管理部门而无益于公众,那么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。——长江商报

电动自行车便捷又便宜,它是很多市民的出行选择。如今说禁便禁了,政府总要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,一个经得起推敲的理由。——南方都市报

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,应该换一个角度,心中装着“穷人经济学”,多从普通市民的角度考虑问题。这样作出的决策,才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。——新华社

争议指数:★★★★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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