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浙江省宁波市决定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,倡导市民文明用车,切实维护城市通行秩序和良好市容市貌。
中国电动车网了解到,8月30日,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、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宁波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的公告》,决定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,在市区范围内暂停新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和车辆,要求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,倡导市民文明用车,切实维护城市通行秩序和良好市容市貌。
8月31日,该市又迅速出台了《宁波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》,市交通委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约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按照“规范有序、安全可靠、优质服务、多方共治”的原则,通过严格控制发展规模、规范停放通行秩序、加强企业运营监管、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等措施,着力解决当前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、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突出问题。一边暂停新增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;另一边暂停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。未申领非机动车号牌(即黄色号牌)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(包括仅有白色防盗号牌的车辆),在2018年9月15日前由所属企业自行全部清理。逾期未清理的,依法予以处理。
此次整治行动以宁波市区(市六区)为主,即整治范围以海曙区、江北区、镇海区、北仑区、鄞州区、奉化区及国家高新区、东部新城等重点区域为主,其他县(市)参照执行。
中国电动车网获悉,整治行动分为劝导期(9月1日至15日)和严管期(9月16日至9月30日)。整治劝导期间要求各企业自行清理、维护,各部门前期以劝导、告知和约谈企业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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