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福泉市即日起下发通告规范非机动车管理,电动车成整治重点。
中国电动车网获悉,福泉市公安局、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《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并结合福泉交通管理实际,联合下发通告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管理,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水平。
通告要求,自即日起,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禁止在洒金北路和金山北路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及小区路口、单位通道上停放;禁止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上人行道行驶,电动自行车因特殊情况需借人行道通行的,电动车驾驶人必须下车推行,并且禁止在人行道范围内停放。同时,对违法上人行道行驶和停放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,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、记分、扣车等处罚;对辱骂、拒绝和暴力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规定给予当事人治安处罚。
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:
中电动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,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,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,或有其他诸如版权、肖像权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,并非本网故意为之,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。
相关阅读 XIANGGUAN
湖北省人大代表赵青:建议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
从2019年实施新国标电动车标准以来,很多城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即将结束,只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,为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更好的管理,5月1日起,山东、河南等多地将实...
广州将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,未上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。
自去年12月山东省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以来,历时9个月,累计登记挂牌3377万余辆,挂牌率达98.11%,迈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第一步,实现历史性突破,近...
为加强城区低速电动车(含两轮、三轮、四轮)管理,净化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关于印发重...
2020年9月18日,工信部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,对国内四轮低速电动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化工作及发展方向进行了回复。
发表评论 PINGLUN
品牌推荐
热点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