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,2014年3月1日《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(修订)》将正式实施,《条例》中规定:行人闯红灯,轻则警告,重则罚款50元,协勤一小时者可免缴罚款;“严格限制燃油助力车、老年代步车等交通工具在城市区道路上行驶,具体路线和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”,违者最高罚款200元。
《条例》中也指出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,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区道路上行驶时可以限带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一人,其他非机动车在城市区道路上行驶时不得带人。违者将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,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设施一小时的,可免缴罚款。
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:
中电动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,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,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,或有其他诸如版权、肖像权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,并非本网故意为之,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。
相关阅读 XIANGGUAN
广交会首日 绿源电动车携多款新品助力“中国智造”出海
智能电动车加速进化,蔚来发布整车全域操作系统,自研5纳米智驾芯片流片成功
格林电动车营销峰会圆满成功
立马电动车千里骑行活动
湖北省人大代表赵青:建议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
电动车多地取消限制,合法销售,用车、上路更方便!
发表评论 PINGLUN
品牌推荐
热点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