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日,沈阳市交警支队开始执行沈阳市政府关于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。全市48个摩托车禁行街路和12条电动自行车禁行街路的醒目路段都设立了警示标语和通告牌,并有交警执勤。
执勤交警说,截至1月1日下午3时许,此路段共有20多位骑电动自行车的违章者。“绝大多数都不知道,我们就让他们看通告。”这位交警手里一直拿着一摞印有通告的宣传单,发放给每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。
沈阳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电动自行车禁行在沈阳市是首次颁布,交警部门将发布后的前两周作为缓冲时间,对违章市民以警告和教育为主,并不进行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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